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划成果根据省、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后,形成上报材料。上报材料报省厅核查,再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
2、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1.做好产业用地更新展示平台试运行工作。2.先租后让、到期管理修改完善;二级市场管理办法进行公平性、合法性、廉洁性审查;配合市发改委继续完善全周期管理工作规程。
3、违法用地整改工作。1.继续做好土地违法违规“清零”行动;2.做好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2023年例行督察整改工作;3.联合市政府督察室做好违法用地整改督察工作。
4、征地报批。1.张家港市202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第1205、1109、2102批实施方案获批;2.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2、2201、1214、1215、1216批实施方案正式上报审查;3.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6、1210批实施方案、2023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上报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