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下一步,继续深化完善规划成果,并报省厅预检,根据苏州市统一工作部署开展专家论证。
2、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1.做好产业用地更新展示平台试运行工作,继续对接市税务局税务数据;2.先租后让、到期管理上报市政府审核;二级市场管理办法挂网公开征求意见;结合审批局系统开发继续完善全周期监管意见。
3、违法用地整改工作。1.继续做好土地违法违规“清零”行动的销号;2.继续做好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项目的销号工作;3.做好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2023年例行督察的举证销号工作;4.联合市政府督察室做好违法用地整改督察工作。
4、征地报批。1.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104、1205、2102、2201批实施方案、张家港市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正式上报审查;2.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6、1210、1211批实施方案、2023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上报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