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家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继续深化完善规划成果,并择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开展专家论证。
2、产业用地更新“两集聚两提升”行动。1.做好产业用地更新展示平台试运行工作,继续对接市税务局税务数据。2.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计划将先租后让、到期管理上报市政府;全周期监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继续修改完善二级市场管理办法。
3、违法用地整改工作。1.继续做好土地违法违规“清零”行动的销号。2.继续做好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项目的销号工作。3.联合市政府督察室做好违法用地整改督察工作。
4、征地报批。1.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5、2102、2203批实施方案、张家港市2023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完成正式审查并获批;2.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06批实施方案上报预审查;3.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210批实施方案组卷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