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知单位: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被告知人:苏州乐建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MA27EE7A8G)及利害关系人
根据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7月24日来函,苏州乐建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建公司”)2024年7月4日申请注销登记时,乐建公司正在被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乐建公司提交的《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作出的“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承诺不实,属于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公司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拟撤销苏州乐建传媒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对上述告知事项,被告知人有权自被告知之日起五日内到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进行陈述和申辩,被告知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可以向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将依法撤销苏州乐建传媒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联系人:周鹏;联系方式:0512-58693916。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8月12日